长春建筑学院召开2020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专项工作会
发布人:学生工作处  发布时间:2020-06-25   浏览次数:21

  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开展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教育部将会同国家统计局全面开展就业统计核查工作。为进一步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,6月24日,就我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。

长春建筑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副校长吴延红、学生服务管理中心主任王浩强、校团委书记刘珊珊、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、学生服务管理中心全体人员、全体辅导员参会,就业指导中心主任田野主持会议。

  会议要求,一是全面开展自查。各学院要对本学院就业数据开展自查,严格审核每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,以班级为单位,逐条核查就业数据信息,认真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、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,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,并将相关纸质或电子材料提交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。

  二是严格落实“四不准”要求。各学院要严格执行“四不准”规定,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,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,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,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  三是配合做好第三方核查。今年6月和8月,教育部将会同国家统计局,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开展两次专项核查,向毕业生本人及用人单位核实就业情况,并与全口径统计数据进行比对,核查结果将反馈至地方和高校。各学院要进一步健全毕业生参与的就业状况统计核查机制,积极引导毕业生认真对待毕业去向信息核实工作,积极配合做好统计调查。

  四是严肃追究责任。就业工作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,要层层压实责任,坚持谁主管谁负责,确保工作到位,责任到人,在就业统计工作核查中发现问题核查属实的,将严肃追究就业部门及学院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责任。

  紧接着,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与各学院签署《长春建筑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责任书》。内容包括严格执行“四不准”要求;健全就业工作核查机制;强化就业统计责任落实;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;着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等五个方面。

  

  随后吴书记强调,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,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深刻认识到就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、紧迫性,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。就业工作是“一把手”工程,学生的就业满意度是学科评估参考的重要指标,各学院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从严核查就业材料,确保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100%就业,确保湖北籍毕业生100%就业。她肯定了各学院就业工作,鼓励各学院在关爱学生的基础上完成就业后续工作。加强对各学院就业工作的指导,扎实推进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,圆满完成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。